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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马原知识点浅析:辩证法的五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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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22: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作者为中公考研辅导名师——姚强)  
  在我们的学习中,辩证法的五大范畴一直是一个相对重要的知识点群。这五大范畴一般出现在选择题之中,而且难度不小,需要同学们好好掌握。
  五大范畴指的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
  一、内容和形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二、现象和本质: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三、原因和结果: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四、可能性和现实性: 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五、偶然性和必然性: 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
  在我们复习过程中,必须了解上述知识点的一些细节,比如现象的种类,假象和错觉的区别,可能性中的抽象可能性和现实可能性。由于在选择题中,这些题目出现的可能性很大,就要求同学们要好好注意知识点的细节部分。
  同时,可能性与现实性,偶然性与必然性这两个知识点又可能与主观能动性相关知识点一起考察大题。需要对知识点进行背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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