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综逻辑考试后中,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就是关于命题变形推理。命题变形推理就是通过改变性质命题的联项(肯定改成否定,否定改成肯定),或者改变性质命题的主项与谓项的位置,或者既改变联项又改变主项与谓项的位置,从而推出结论的推理。这种直言命题推理主要有换质法、换位法、换质位法。
换质法
换质法就是改变命题的质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从肯定命题推出否定命题,或者从否定命题推出肯定命题。
换质法有两条规则:第一,只改变前提命题的质;第二,结论中的谓项是前提中谓项的矛盾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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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位法
换位法:换位法即改变命题主项与谓项的位置的方法,亦即把命题主项与谓项加以置换的方法。如从工人是劳动者,推出有些劳动者是工人。
通过上例可以看出换位法的两条规则:第一,只是更换主项与谓项的位置,命题的质不变,第二,原命题中不周延的项换位后仍不得周延。
以公式表示A、E、I三种命题的换位如下:
原命题 换位命题
SAP→PIS
SEP→PES
SIP→PIS
SOP不能换位,因为根据前述规则,否定命题换位后仍是否定命题,但特称否定命题的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换位后原来不周延的主项变成周延了。这样就违反了换位的规则。
换质位法
换质位法是把换质法和换位法结合起来交互运用命题的变形法。通常是先进行换质,接着再进行换位,这样由一个命题推出另一个新命题。例如,先从“所有战士都是青年”推出“所有战士都不是青年”,然后再推出“所有非青年都不是战士”。
换质位法不同于换质法的地方,就在于换质位法不仅改变了原命题的质,而且进而通过换位,用与原命题的矛盾概念做了新命题的主项。如上例就是用于“青年”由矛盾关系的概念“非青年”作了主项。
换质位法没有自身特有的规则,只需要分别遵守换质法的规则和换位法的规则就可以了。
以公式表示AEO三种命题的换质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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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解直言命题相关的一些题目时,有时需要运用直言命题的一些变形推理来进行相关转换,进行再解出相关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