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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综逻辑之穆勒五法:求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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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16: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管综逻辑之穆勒五法:求同法
  在管理类联考的逻辑试题中,经常会出现考查现象间的因果联系。因果联系是指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如果一个现象的出现必然引起另一个现象的出现,那么,这两个现象之间就有着因果联系。引起另一现象出现的现象叫原因,被引起的现象叫结果。探索因果关系的逻辑方法是,比较相关现象的各种不同场合,从而概括出关于因果联系的一般性结论。
  探索现象间的因果联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总体上可以概括为这样两个基本步骤。首先,确定可能的原因(或结果)。任何现象都有许许多多的先行状态或后继状况,人们必须根据已有的科学知识做出初步的判断:哪些现象是与被研究现象有关的,可能是被研究对象的原因或结果。其次,从可能的原因或结果中去寻找真正的结果(或原因)。这样的过程,在传统逻辑中,称为“求因果五法”,也叫穆勒五法,即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剩余法。其中,求同法是考查最多的,也是应用最多的一种,这里,我们先主要谈谈求同法。
  求同法的含义
  求同法,也称契合法,指的是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场合中,如果仅有唯一的一个情况是在这些场合中共同具有的,那么这个唯一的共同情况就是被研究现象的原因(或结果)。例如,在19世纪,人们还不知道为什么某些人的甲状腺会肿大,后来人们对甲状腺肿大盛行的地区进行调查和比较时发现,这些地区的人口、气候、风俗等状况各不相同,然而有一个共同的情况,即土壤和水源中缺碘,居民的食物和饮水中也缺碘,由此作出结论:缺碘是引起甲状腺肿大的原因。
  求同法可以应用公式表述如下:
  场合 先行(或后行)情况 被研究现象
  (1) A、B、C a
  (2) A、D、E a
  (3) A、F、G a
  ...... ...... ......
  所以,A情况是a现象的原因(或结果)。
  注意:
  应用求同法所得到的认识(即找出的原因)并不都是正确的。因为在各种不同场合里存在的共同条件可能不止一个,而作为真正原因的某一个共同条件可能正好被忽略了。因此,通过求同法所得到的认识,应当通过实践或者其他方法去进一步检验。
  例如,某人晚上看了两小时书,喝了几杯浓茶,结果失眠了;第二天他同样看书,抽了许多烟,也失眠了;第三天他也看了两小时书,喝了大量咖啡,也失眠了。看来晚上看书容易引起失眠。
  按求同法,连着三个晚上失眠的原因似乎应该是“看了两小时的书”,这个结论显然是不对的。事实上,含有兴奋性的物质才是真正的原因。
  所以,进行比较的场合越多,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越高。所以要对求同法进行削弱,就要指出在其他场合出现了不同的结论;要对求同法进行加强,就要指出在其他场合也会得出相同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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