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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及时发布2013法律硕士联考专业课部分真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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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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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16: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本答案是根据目前网络所提供真题版本所制作,仅对该真题版本负责,请各位网友自行甄别。文都名师李哲天编撰,预祝大家金榜题名!

基础课部分:

1、  答案:B  文理解释

【简析】本题考查刑法的解释方法。刑法的解释方法有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指根据条文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此题主要是对“抢夺、窃取……”的文理解释,毫无疑问,暴力劫取属于应有之义。C、D项属于论理解释,与题干不符。A项更不对,请注意司法解释是指最高司法机关(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条文进行的解释。

2、答案:B  保护管辖

【简析】本题考查刑法空间效力。这道题出得很具有实效性,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我在点题班讲过适用保护原则的条件:(1)外国人犯罪;(2)对中国公民和国家利益的犯罪;(3)最低刑三年以上的可以适用,但犯罪地不受处罚的除外。糯康很明显侵犯了中国公民和国家安全利益,对他进行引渡适用保护原则。

3、答案:A  罚金在判决指定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简析】本题考查罚金的缴纳。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4、答案:C  故意伤害罪

【简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第十七条规定那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嫌疑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强奸、放火、爆炸、投毒、贩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在点题班反复强调过这是八种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的罪名!所以本题拐骗行为(被拐卖行为所吸收)并不被法律所追究,至于非法拘禁更是无中生有。

5、答案:D  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从轻处罚

【简析】本题考查教唆犯的处罚。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答案:B  作用为主,兼顾分工

【简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划分标准。考的有点偏了。分析原话:“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兼顾其分工……”

7、答案:A  继续犯

【简析】本题考查一罪与数罪。继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实行终了犯罪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8、答案:A   不受限制

【简析】本题考查刑法追溯时效。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溯期限的限制。”

9、答案:C  故意杀人罪

【简析】本题考查交通肇事罪。原题命中!点题班题目如下:“张三违章驾驶将一行人撞伤,为逃避责任,张三将被撞的行人拖到自己驾驶的车上,带至无人之处丢下,致使该行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对于张三的行为如何处罚?”如出一辙,答案选C无疑。

10、答案:D  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简析】本题考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比较简单。

17、答案:C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

【简析】本题考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比较简单,数罪并罚无异议!

18、答案:C  甲公司不构成犯罪,乙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简析】本题考查单位犯罪。单位犯罪需法律明文规定才负刑事责任。


19、答案:B  乙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

【简析】本题考查假释适用条件。假释只适用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尤其徒刑已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无期徒刑实行执行13年以上。同时《刑八修正案》规定:“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如是A、C、D项都不符合题义。

20、答案:B  洗钱罪

【简析】本题考查各罪之间的区别。首先可以排除A项受贿罪、C项非法经营罪两个选项。其次在B项和D项之间做出选择。我在点题班里面强调过洗钱罪有五个上游犯罪是必须要记住的,即:毒(毒品犯罪)、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恐怖活动犯罪)、走(走私犯罪)、贪(贪污贿赂犯罪)、破金(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原题命中!

21、答案:B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关系

【简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比较简单。

22、答案:B  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简析】本题考查自然人出生时间。根据《民通意见》第一条规定:“……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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