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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政治: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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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22: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考研政治: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详解
  通过考研政治基础阶段的复习,我们知道:规律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人们不能藐视、创造和消灭规律,但可以发现、认识和利用规律。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这一考点虽然在考研政治的考研大纲中没有明确表述,但由于马原第二章——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属于自然规律,第四章——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属于社会规律,考研中不乏对二者的考查,考生需要对此知识点引起足够重视:
  一、知识点阐释
  1.含义: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2.联系: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人不能任意改变、创造或消灭规律,但人可以改造自然,有目的地调控自然界的实物、能量和信息过程,使各种客观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有利于人的变化或保持有利于人的稳定性。
  3.区别:第一,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社会规律则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第二,自然规律只要具备了同样的客观物质条件就可以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社会规律则是历史的,在不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二、真题详解
  【2014.2】俄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普列汉诺夫说,绝不会有人去组织一个“月食党”以促进或阻止月食的到来,但要进行社会革命就必须组织革命党。这是因为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有所不同,它是( )
  A.不具有重复性的客观规律
  B.由多数人的意志决定的
  C.通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
  D.比自然规律更易于认识的规律
  【解析】本题考查的即是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不同之处。虽然社会历史事件不可重复,但社会历史规律及其作用却具有可重复性,其可重复性正是通过一个个不可重复的历史事件表现出来的,A项表述错误。B项规律具有客观性,其表述否定了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应排除。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社会规律则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C项表述正确。由于社会规律是历史的,在不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认识社会规律比自然规律更为困难,D项表述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
  以上即是从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关系及真题角度对考研政治中这一知识点的详细解读,希望对2017考研备考考生复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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