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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真题考点-医疗事故罪vs非法行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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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3 18: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是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考试的一部分,占75分。下面是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第十九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这一章,共有17个常考的考点,下面是第5个考点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主要从这两个罪的真题解析总结进行总结,要注意这两个最的犯罪主体。
      医疗事故罪【真题解析】
    下列选项中,构成医疗事故罪的有(AB)。(2014-法专-25)
    A.医生甲在诊疗时未对患者认真检查,致其病情恶化,不治身亡
    B.护士乙在监护重症病人时,玩手机游戏,致该病人因缺氧成为植物人
    C.药剂师丙在配药时心不在焉,错发药品,幸被护士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
    D.家庭接生员丁给同村村民做阑尾炎手术,致患者并发感染,丧失劳动能力
    【解析】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该定义,成立本罪要求医务人员主观上有过失,客观上造成严重后果,且过失行为与严重后果具有因果关系。
    选项C中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选项D中犯罪主体不符合,选项A、B均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故成立本罪。选项D成立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真题解析】
    甲自称神医,擅长治愈癌症,患者云某服用了甲自制的“神药”后,因该“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成分导致心力衰竭而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B)。(2015-法专-6)
    A.医疗事故罪
    B.非法行医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生产、销售假药罪
    【解析】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执业医生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甲不具有此身份,不成立医疗事故罪。
    甲并非一般过失致人死亡,而是在非法行医过程中致人死亡,故甲成立非法行医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甲在主观上并未认识到自己制造的“神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不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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