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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是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考试的一部分,占75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考查的是刑法和民法,专业综合考法理学,宪法和法制史。刑法学第十六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这一章,共有19个常考的考点,下面是新东方在线整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这一章第5个考点,洗钱罪考点提要和真题解析。
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真题-洗钱罪
考点5洗钱罪【考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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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5洗钱罪【真题解析】
1.甲公司明知乙受贿,仍提供银行账户帮助乙将受贿所得兑换成美元,汇往境外,并收取乙支付的高额“手续费”。对甲公司的行为应认定为①。(2013一专-20)
A.受贿罪 B.洗钱罪 C.非法经营罪 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解析】刑法第191条第1款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是为洗钱罪。因此,B项当选。
2.下列选项中,属于洗钱罪上游犯罪的有()。(2013-法专-23)
A.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B.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C.职务侵占罪 D.集资诈骗罪
【解析】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因此正确答案是ABD。职务侵占罪属于侵犯财产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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