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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考研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真题-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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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6 17: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是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考试的一部分,占75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考查的是刑法和民法,专业综合考法理学,宪法和法制史。刑法学第十六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这一章,共有19个常考的考点,下面是新东方在线整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这一章第10个考点,逃税罪考点提要和真题解析。
      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真题-逃税罪
    考点10:逃税罪【考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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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10:逃税罪【真题回顾】
    1.简述逃税罪的构成要件。(2012-法专-32)
    【答案】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拟的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达到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用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多次逃税数额较大未经处理的,按累计数额计算。需要强调的是:有前述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5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逃避纳税义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因过失造成欠税、漏税的行为,不构成逃税罪。
    2.下列行为中,构成逃税罪的是(D)。(2011-专-19)
    A.甲采用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2万元
    B.乙以逃避海关监管的方式偷逃海关关税5万元
    C.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国家税款流失25万元
    D.丁缴纳某批次货物税款10万元后,假报该批次货物出口,骗取出口退税8万元
    【解析】刑法第204条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逃税罪定罪处罚,D正确。A构成抗税罪。B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C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本题难点是选项B。逃税与走私行为均涉及逃税,且数额均为5万元,命题者以此相似点试图混淆视听,考生若不能分清楚两者的界限,则极易选错。骗回已缴纳的税款的本质是不交税,所以构成逃税罪。如果根本没缴纳税款而去骗取出口退税,则构成诈骗性质的骗取出口退税罪。
    【考点提醒】走私类犯罪是特殊的逃税罪,行为人逃避缴纳的是关税。
    凡是逃避关税构成犯罪的,都按照走私类犯罪认定—法条竞合时,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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