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10|回复: 0

2019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总论:无效民事行为

[复制链接]

33万

主题

33万

帖子

10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07237
发表于 2018-9-12 17: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新东方在线为您整理的2019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总论:无效民事行为,请参考:
      1、概念
    无效民事行为,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2、特征
    (1)自始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当然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行为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通过当事人的行为消除无效原因,不是无效民事行为的补正,而是消灭旧的民事行为,成立新的民事法律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7-19 20:44 , Processed in 0.058369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