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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1 2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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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
(一)招生规模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2018年全日制为574人,非全日制为80人,供参考)。
(二)女生录取比例
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录取总数的25%。
(三)在校管理和毕业就业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全日制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我校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均为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其他专业为非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公开招录考试。
(四)推免生接收
2019年我校将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2018年接收45人,供参考),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
(五)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并执行如下学费、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1.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学费8,000元/学年,学制3年,共计24,000元;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警务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学制3年,共计30,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学制2年,共计30,000元;
2.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
3.国家奖学金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次2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4.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奖励和资助管理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75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4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2500元。
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规则:
(1)推荐免试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生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其他院校学生直接获得二等奖学金;
(2)统考生。根据学生所在学科考研初试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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