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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考研联考综合写作诊断谬误——强加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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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1 20: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管理类联考写作中第一篇考察学生的文章为论证有效性分析,考察学生的分析理解能力,在基础阶段,学生们的首要任务是能够面对一篇材料梳理清楚其中的论证结构并指出其中存在的谬误。强加因果为其中的一个谬误,学生们需要搞清楚何为强加因果?如何识别以及在指出错误之后能够给出强有力的理由,充分论证。
  何为强加因果?就是在明显不具有因果关系的现象之间强加因果关系。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处处存在这样的误用现象,筒子们有句话常在考试之前说这样一句话,考前一炷香,考试不用慌。在这样一句话中其实就存在着强加因果的谬误,考试上香并不是考试不用慌的原因,真正的考试不用慌应该是学生们的认真学习。那么,在考试中,考生们该如何识别呢?题干中若出现因果关系,同学们就需要考虑这种关系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同学们需要指出因何不可成立,指出导致结果的其他原因。
  【例】《淮南子》中说:“鸡知将旦,鹄知夜半”,李贺的“雄鸡一唱天下白”,王安石的“闻道鸡鸣见日升”,盖因鸡叫三遍,太阳便出来,鸡叫预示着黑暗即将过去、光明就要到来,故,鸡乃光明使者。
  【中公解析】材料中把天亮归因于鸡叫三遍的论证过程中犯了强加因果的错误,鸡叫与天亮的关系是人为附加的,实质上,昼夜交替是由于地球的自转所导致。因此,很难得到鸡乃光明使者的结论。
  同学们在处理强加因果时,一定要注意指出现象与现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详细分析出真正导致结果的其他原因。论证要求充分,有理有据,行文时语言简洁明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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