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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学考研:民法总论之法人资格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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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21: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下是中公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学考研:民法总论之法人资格的取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1、机关法人。机关法人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无须登记。
  2、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1)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2)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批准成立后,尚须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3、企业法人。
  经批准成立后,尚须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4、公司法人。
  (1)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特许经营的营利法人,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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