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77|回复: 0

中公考研2018考研新闻传播学考前预测白皮书---“于欢案”

[复制链接]

33万

主题

33万

帖子

10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07237
发表于 2017-12-20 20: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41403424655530.jpg

2015041403424655530.jpg

2018考研学习交流3群 438424323

2017031709505260830.png

2017031709505260830.png

  以下是中公考研新闻传播学教研组老师为大家整理的“中公考研2018考研新闻传播学考前预测白皮书---“于欢案””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热点三:“于欢案”
  1、“于欢案”中传播媒介的作用与功能
  (1)提供素材和渠道:为公众的讨论提供话题及话题的素材,同时也为公众的讨论提供各类观点。
  (2)授予社会地位:媒介的传播使特定的人物和事件呈现于公众的聚光灯下,使其拥有广泛的影响力。
  (3)进行舆论监督:媒介通过对事件的传播可以有效监督公权力机构权力的运行情况,迫使其权力运行合法、公开、透明、高效、廉洁,避免公权力的滥用和寻租,使其代表公众利益。
  (4)整合社会舆论:媒体呈现各类具有分歧的观点,其目的不是放大分歧吸引眼球,而是通过分歧的呈现和各种根据证据的争鸣、辩论使社会达成共识,避免社会的分裂。
  (5)进行环境监视,建构公共议题:将社会上涉及公共利益的潜在威胁呈现给公众,使公众注意事件的发生,并通过各种积极的努力化解潜在的威胁。
  2、“于欢案”中的舆情扩散与回应
  (1)多种利益主体参与了“于欢案”的传播:警方、检方、律师群体、司法工作者、涉法群体之外的网络意见领袖、数量庞大的普通网民;同时,不同群体均有各自的舆论阵地和平台,包括传统媒体、主流媒体的互联网平台(两微一端)、普通公众的网络平台(两微一端、网络社区等)等;
  (2)责任单位是舆情回应的主体,对于奥情回应主体而言应本着迅速、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开信息满足公众知情权,本案例初期的奥情回应上虽然做到了迅速,但呈现的信息量过于简单,提供了明确的结论但并没有提供有公信力的证据,因而为公众话病。
  (3)舆情回应的目标是解释情况、澄清误解、回应关切、化解风险、抚慰公众情绪、从而进一步优化公民赋予涉法工作者的权力的履行,而不是通过权力话语的单向度的诉说(如强势的“定调”和简单的“通稿”)来堵塞言路。
  (4)舆情回应应重视策略性,并且有针对性,即舆情回应应该坚持事实真相至上、法律尊严至上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回应,而通过掩盖真相、转移话题、避重就轻等方式进行回应,往往会适得其反,引发舆论反弹,损害执法主体的形象。
  3、“于欢案”快速传播中的推动因素
  (1)复杂的新闻事件简单化、标签化、情绪化、道德化,通过对细节的强调赋子新闻事件本身丰富的信息含量,同时这些标签又简化了公众对新闻本身的理解;
  (2)近年来警民之间持续的不信任感使此类事件容易成为新闻媒体的热点区域和互联网平台中全民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在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于欢案中警方存在执法瑕疵的背景下;
  (3)2013年之后,自媒体空间日渐睛朗,尽管各种靠造谣生存的大V被清理,但新崛起的网络意见领袖相比而言其专业性更强,善于通过各种信息的挖掘和合理的想象来分析形势,形成具有引导性的观点,带动着互联网用户的传播。
  以上是中公考研为考生整理的“中公考研2018考研新闻传播学考前热点预测白皮书”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另外,考后中公考研小编会及时为大家公布考研新闻传播学试题、答案及解析。希望大家持续关注中公考研!
  本文为中公考研新闻传播学教研组老师整理,不经允许不得转载,谢谢合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 京ICP备09058993号 )

GMT+8, 2024-5-6 23:56 , Processed in 0.082270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