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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考研专业课真题: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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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9 19: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历年考研专业课真题历年来都是考研小伙伴复习必不可少的复习资料,考生可以通过复习历年考研真题了解考研专业课真题的题型,也可以推测下一年专业课的命题特点以及重点题型。文都教育为了方便大家能够很好的利用真题来复习,小编整理了统考专业课2000年-2016年的真题以及答案解析,以下是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点击进入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    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    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          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         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                 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 ,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  B妨害公务罪  C包庇罪  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 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   B正当防卫   C假想防卫   D防卫过当
  11、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该处法律规定属于()
  A援引法定刑  B绝对确定法定刑  C相对确定法定刑  D绝对不确定法定刑
  12、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工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危险驾驶罪  B交通肇事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13、甲将面粉制作的假冒的消炎药卖至某药店后,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 定罪处罚
  C只能以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罪 定罪处罚
  D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责一重罪处罚
  14、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事后,赵某按照和甲事前 的约定,将5万现金送给甲的妻子乙,乙打电话向甲问明 情况后收下礼金,关于甲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A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受贿罪
  B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乙构成受贿罪
  D甲构成徇私枉法罪,乙不构成犯罪
  15、某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手段长期控制某地长途汽车客运业务。甲参加该组织后,按照组织的指示,将一名“不听话”的司机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故意伤害罪                    B参加恐怖组织罪
  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
  16、下列选项中,应以一罪定罪处罚的是( )
  A、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并杀害检察人员的
  B、生产伪劣产品,并以威胁方法抗拒查处
  C、收买被拐卖妇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
  D、走私毒品,并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
  17、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盗窃罪规定的是( )
  A、在长途汽车上显露匕首窃取财物的,属于携带凶器盗窃
  B、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所穿一幅口袋内财物的,属于扒窃
  C、一年之内在公共场所扒窃两次的,属于多次盗窃
  D、进入宾馆客房窃取财物的,属于入户盗窃
  18、质监局局长甲明知某食品加工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但未依法采取措施,致食用该厂食品的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社会影响恶劣。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食品监管渎职罪
  B、玩忽职守罪
  C、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D、滥用职权罪
  19、甲误将黄色燃料当硫磺,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爆炸罪(未遂)
  D、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
  20、甲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过失造成另一罪犯重伤,二年期满后,对甲应( )
  A、减为无期徒刑
  B、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
  C、执行死刑
  D、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21、2014年3月2日,甲、乙离婚并分割了共同财产。2015年3月8日,甲发现乙在离婚时将属于夫妻共有的40万元存款转移到了乙兄的银行账户中,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该40万元存款。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为( )
  A、2014年3月2日
  B、2014年3月3日
  C、2015年3月8日
  D、2015年3月9日
  22、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需要两个法律事实才能产生的是( )
  A、抵押关系
  B、遗嘱继承关系
  C、侵权赔偿关系
  D、婚姻关系
  23、甲为精神病人乙的监护人,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依法履行职责的是( )
  A、免除丙欠乙的1万元债务
  B、撤销乙患病前低价卖给丁的合同
  C、用乙的存款为乙支付医疗费
  D、为防止乙出门用铁链将其锁在家里
  24、下列情形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发生不可抗力
  B、债权人起诉后又撤诉
  C、债权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D、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25、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
  A、名誉权
  B、名称权
  C、隐私权
  D、配偶权
  26、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   B、乙开车不慎将行人撞倒
  C、甲邀请朋友到自家聚餐   D、乙向同事转让一架钢琴
  27、甲将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坟地时,将自己的一堆手镯随葬。该手镯的所有权属于( )
  A、甲母   B、甲   C、乙村    D、国家
  28、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会计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在办理一笔业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由()
  A、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甲、乙承担按份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D、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承担有限责任
  29、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新款手机并预付了购机款,乙又委托丙办理此事,但未将购机款交给丙,也未征求甲的意见。丙购得手机后交给甲,甲拒绝接受。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丙系甲的指定代理人           B、乙的转委托行为有效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    D、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
  30、甲购得某画家创作的一幅油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甲获得该作品的( )
  A、著作权         B、复制权      C、修改权     D、原件展览权
  31、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球时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
  A甲自己承担    B乙承担全部责任   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   D高校与乙共同承担
  32、甲向乙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汽车作为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丙向甲表示愿意购买该车。根据我国物权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通知乙后即有权转让该车     B甲告知丙后即有权转让该车
  C甲征得乙同意后有权转让该车     D甲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转让该车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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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9 20: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33、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为图方便,各自将伐下的原木从山上滚下,不料其中一根木  头砸伤了山下的行人丙,且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木头,丙的损害应由( )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分担
  D丙自己承担
  34、根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财产的,如果财产损失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则市场价格的确定时间为( )
  A损害发生时
  B被侵权人提起诉讼时
  C侵权行为实施时
  D被侵权人知道损失发生时
  35、甲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张某,公司签订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董事会决议。后张某擅自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50万元的合同。张某的代表行为( )
  A有效
  B可撤销
  C无效
  D效力待定
  36、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2013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年12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 )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乙承担全部责任
  D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37、甲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嘱。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遗赠失效
  B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
  C该遗赠不生效
  D两幅字画由乙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
  38、下列行为中,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
  A甲偿还5万元赌债
  B乙清偿明知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C丙倍他人收养,成年后给付生父母生活费
  D丁误拿邻居的装修材料用于自己房屋的装修
  根据下列案情,回答39,40题
  2014年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20日前办理过户登记。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月10日甲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39、关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A甲乙之间的合同和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C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待定
  40、2014年8月1日,乙将甲诉之法院。此时,(C)
  A预告登记有效,但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B预告登记有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C预告登记失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D预告登记失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
  二、多项选择题:第41-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者错选均不得分。
  41、下列关于刑法中法条竞合的说法,正确的有(BCD)
  A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犯罪形态
  B处理法条竞合时一般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则
  C我国刑法中法条竞合主要存在于刑法分则之中
  D在竞合的数个法条中,仅选择一个适用
  42、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是(ABCD)
  A出售假冒某画家署名的油画
  B出版某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考试辅导书
  C未经某作家许可,复制发行其创作的历史小说
  D未经某音像公司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乐唱片
  43、下列选项中,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的是(CD)
  A甲发现所盗手表是仿制的,将其丢弃
  B乙偷开朋友的摩托车,导致车辆丢弃
  C丙为泄愤,将多辆大货车中的柴油偷偷倒掉
  D丁盗某办公室盗窃时未发现现金,遂砸毁办公室的多台电脑
  44、下列情形中,属于当事人认识错误的有(ABC)
  A甲殴打张某时,失手打中了路人李某,致其重伤
  B乙认为家长教训孩子天经地义,经常在家殴打孩子
  C丙误以为前来抓捕自己的警察赵某是仇家,挥棍将其打成重伤
  D丁欲开车撞死钱某,钱某被撞后倒地昏迷,丁误以为其死亡于是离去
  45、甲(76周岁)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BC)
  A对甲可以适用死刑
  B对甲不能适用死刑
  C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对甲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46、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实施某些行为,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响应的惩罚性补偿,这些行为包括(AB)
  A生产B、销售C、运输D、保管
  47、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商标权的有(ABCD)
  A、甲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B、乙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C、丙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的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D、丁在类似商品上将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
  48、下列选项中,可以认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业主的有(BCD)
  A、基于租赁合同使用房屋的承租人
  B、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C、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D、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人
  49、甲乙系夫妻,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甲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有(ABCD)
  A、乙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B、乙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C、乙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D、乙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50、甲公司买通乙公司员工,获得乙公司的产品制造方法及客户名单等保密信息。其后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的客户进行交易。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ABC)
  A、专利权B、商业秘密C、名称权D、隐私权
  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第51题、简述结合犯的特征。
  答:结合犯,指两个以上各自独立成罪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另一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
  结合犯具有以下特征:
  (1)结合犯中的犯罪行为,是数个可以分别构成其他犯罪的行为结合而来的。
  (2)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数个独立的犯罪,是指数个各自具有自己罪名的犯罪;新罪是指区别于被结合之罪的、具有自己的独立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
  (3)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是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
  第52题、简述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答: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2.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聚众赌博”指:一是组织三人以上赌博且符合下面三种情形之一的:(1)抽头渔利数
  额累计达到5 000元以上的;(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二是组织我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以赌博为业”,指以赌博为常业,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第53题、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答: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的条件表现在:
  1.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的期间。
  2.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与被申请宣告死亡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等。
  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宣告。首先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以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期间届满下落不明的公民仍无音讯的,法院应作出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判决。
  第54题、简述我国专利权客体的具体类型。
  答:专利权的客体,是指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对发明创造规定如下: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它和发明比,范围不如发明大,不包括物品的制造方法;创造性不如发明强;审批手续比发明简单,无须进行实质审查;保护期限亦不同。
  外观设计是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简称,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合在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四、辨析题:第55-56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
  第55题、有人认为:“没有杀人的目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请运用相关刑法理论和规定进行辨析。
  答: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理由如下:
  1.正确的理由是,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划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直接故意的基本内容就是追求某种犯罪结果的发生,包含着犯罪目的。也就是说,在直接故意杀人罪中,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杀人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直接故意犯罪的必备要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杀人的目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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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9 20: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2.错误的理由是,在间接故意杀人罪中,行为人并不存在杀人的犯罪目的,但可以具有其他的目的;另外,在激情杀人情况下,罪过定性为间接故意,行为的目的是杀人还是伤害其实是模糊不清的,而定罪是按犯罪结果确定,人死了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人未死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在间接故意下,没有杀人的目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说法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没有杀人的目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
  第56题、有人认为:“物权的标的物不论辗转流入何人之手,物权人都有权追及物之所在而支配该物。”请运用相关民法理论和规定加以辨析。
  答:此种说法不完全正确。
  正确的一面表现在:物权具有追及力和优先力的特点,意味着无论物到谁的手里,物权人均可追及物之所在,要求返还原物。
  错误的一面表现在:若此时存在善意第三人,且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即无权处分,善意,合理价格,完成物权变动。那么此时善意第三人即可获得物权,权利人只能请求无权处分人赔偿损失。另一方面,物权法第107条规定,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但是权利人在2年内仍可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此时题干中的观点又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此种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
  五、法条分析题:第57-58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民法理论。
  第57题、我国《刑法》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分析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理解?
  (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包括哪些情形?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哪些情形?
  答:(1)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指教唆犯,所谓教唆犯,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人。具体而言,就是指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决意的人。 教唆犯的基本特点是,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不参加犯罪的实施,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人。
  教唆犯应具备以下成立条件:
  一是主观上具有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和决心的故意,即所谓唆使他人犯罪的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应是明确的,即他知道自己在教唆什么人犯罪和犯什么罪。没有明确的故意内容,不能成立教唆犯;无意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更不能成立教唆犯。
  二是在客观上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通常表现为怂恿、诱骗、劝说、请求、收买、强迫、威胁等方式,唆使特定的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至于教唆行为是否实际引起被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和决心,被教唆人是否实行了被教唆的犯罪,不影响教唆犯的成立。
  (2)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教唆已满16周岁不满1 8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应当照刑法典第29条第1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因为刑法典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是教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应当对教唆犯从重处罚。因为我国刑法典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上列各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是教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我国刑法典第17条第2款规定以外之罪,以及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任何罪,由于被教唆人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缺乏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他们实施的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则不构成犯罪;因而教唆者不能成为教唆犯,实际上他是把被教唆者当作犯罪工具来达到自己的犯罪的目的,完全符合间接正犯的特征,应当按照间接正犯处理并从重处罚。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是指教唆未遂,所谓教唆未遂,是指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具体包括三种情形:
  一是被教唆者并没有接受其教唆的犯罪意图。
  二是被教唆者当时接受了教唆犯关于犯甲罪的教唆,但实际上他实施的行为是乙罪,且乙罪与甲之间不存在重合关系。
  三是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有实施该种犯罪的故意。
  第58题、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请分析:(1)、何为格式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哪些法定义务?
  (3)、”采取合理的方式“应如何认定?
  答:
  (1)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如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否则,对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
  (3)“采取合理的方式”是指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六、案例分析题:第59-60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第59题、甲谎称邢某欠自己20万元货款未还,请乙帮忙“要帐”。乙信以为真,答应帮忙。二人遂强行劫持了邢某,驾车将其带至外地一宾馆捆绑起来,由乙看管。甲背着乙将邢某随身佩戴的手表、项链等贵重物品搜走,并两次给邢某的妻子打电话,勒索人民币20万元,称不给钱就杀人。邢某趁甲不再告诉乙,自己并不欠甲一分钱,请求乙将自己放走。乙不相信,要邢某老实点,还抽了邢某一巴掌。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
  (2)、乙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
  (3)、甲、乙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答:(1)甲的行为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处断。
  所谓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当事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论处。甲在绑架邢某过程中,又将邢某随身佩戴的手表、项链等贵重物品搜走,并两次给邢某的妻子打电话,所以甲的行为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处断。
  (2)乙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论处,乙以帮甲要帐的名义非法拘禁邢某,所以构成非法拘禁罪。
  (3)甲、乙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甲乙二人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甲是绑架的故意,而乙是非法拘禁的故意,所以二人并不构成共同犯罪。
  第60题、2015年5月7日,A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吩咐员工乙将一台已损坏的旧电脑扔掉。乙将电脑扔到垃圾箱后,觉得与其扔了还不如修好卖掉,遂返回将电脑带回家修好。乙的朋友丙得知上述情况后,在2015年6月5日找到乙,请求乙将电脑送给自己,乙答应,并与丙约定一周后交付。丁听说乙有一台旧电脑,2015年6月8日向乙表示愿意以合理价格购买,乙当即同意。因乙在电脑中的文件尚未完全备份,故双方约定乙借用电脑三天,三天后再交付给丁。2015年6月9日,乙通知丙撤销赠与。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A公司是否丧失了电脑的所有权?
  (2)、乙是否有权撤销赠与?
  (3)、丁是否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
  答:(1)丧失。因为A公司委托甲抛弃电脑,甲实施了抛弃行为,所以丧失所有权。后甲又将电脑带回,属于先占。
  (2){C}有权。因为赠与物在移交受赠人之前享有任人撤销,本题中电脑尚未交付,所以可以撤销。
  (3){C}取得。动产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本题中采用了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所以所有权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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