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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GCT逻辑辅导第十一十二章:溯因推理与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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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6 20: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十一章溯因推理与假说
    一、溯因推理
    所谓溯因推理是根据已知事实结果和有关规律性知识,推断出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的推理。其公式可以表示为:
    B
    如果A,那么B
    所以,A可能真
    上面公式中的“B”表示已知的结果,“如果A,那么B”表示一般的规律性知识,“A”表示根据已知的结果和一般的规律性知识推测出的有关事件发生的原因。
    注意:若由“如果,那么”型的前提通过肯定后件而得出“一定正确”型的结论,就属于“肯定后件而肯定前件”的逻辑错误;若以同样的方式得出“可能正确”型的结论,就属于溯因推理。
    二、假说
    假说,也叫假设,它是根据已掌握的事实材料和科学原理对某一未知事物及其发展规律所作出的一种推测性的说明。
    第十二章证明与反驳
    一、证明
    证明是由论题或论据两个部分通过论证方式而组成的。论题是真实性需要加以证明的判断。论据是用来证明论题真实性的那些判断。
    二、反驳
    1、反驳论题(结论),即证明对方论题(结论)是假的。
    2、反驳论据,即反驳推出该结论的理由和根据。
    3、反驳论证方式:指出该推理或论证不合逻辑,即从前提到结论的过渡是不合法的,违反逻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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