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7|回复: 0

2015年法硕考研:民法精选案例(19)

[复制链接]

33万

主题

33万

帖子

10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07237
发表于 2017-8-6 14: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考研复习正当时,对于备战2015年法硕考研的同学来说,最繁重的工作便是记忆,法硕需要记忆的内容体系非常庞大,涉及到民法、刑法、法制史、宪法、法理五大部分。对于理论知识的记忆最重要的还是要回归到实际应用分析中去,新东方在线小编奉上民法精选案例,希望大家可以辅助记忆,通过案例来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
    下面请看2015年法硕考研:民法精选案例(19)
        案例
        动产所有权的交付和风险承担
    某甲和某乙是同村农民,因某甲家里盖房的需要,某甲向某乙提出欲收购其所有的三根木料。双方约定,某甲以600元价款买某乙所有的三根木料。某甲当场向某乙支付了300元,并说明,等到第二天将余款300元带来付清,并将三根木料拉走。天有不测风云,当天晚上山洪暴发,将存放于某乙院内的三根木料冲走。第二天,某甲带着300元到某乙家中要求其交出木料,某乙则说,昨天买卖已经成交了,而且你已经给了300元,木料已归你了。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某甲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某乙交付木料。
        [问题]
    1.本案中木料的所有权是否已经发生转移? 2.本案中木料损失的风险应由谁负担?
        案例解析:
    1.
料的所有权应当认定尚未发生转移。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涉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应自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本案中,尽管某甲和某乙已经就财产的转让达成协议,但由于木料仍在某乙的占有之下,并未交付给某甲,因此应认定所有权尚未转移。
    2.本案中由于双方买卖的木料因洪灾而灭失,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何方承担就是风险负担的问题。由于木料尚未由某乙交付给某甲,其所有权亦未发生
转移,因此该风险理应由某乙承担。
    温馨提示:对于民法的复习重在理解,只有真正地了解了才能答好民法题。新东方在线小编建议考生在记忆的时候把条理捋清楚,然后辅助案例进行复习,相信效果会更加。最后,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够考研成功,加油!
    课程推荐:2015考研政英法律硕士(法学)全科签约联报班
          2015考研法律硕士(法学)考点精讲班
          2015考研法律硕士(法学)冲刺串讲班
         2015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签约全程班【速成版】
   
    新东方在线选课中心
    【更多课程选择:http://kaoyan.koolearn.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 京ICP备09058993号 )

GMT+8, 2024-5-9 00:42 , Processed in 0.067774 second(s), 7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