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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单位犯罪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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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6 14: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法律硕士(非法学)单位犯罪概念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单位犯罪特征
    (1)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
    1)主体特征:依法成立、拥有一定财产或经费、能以自己的名义承担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里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易错点提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但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
    2)主观特征: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单位决策程序决定,体现单位的整体意志。因此,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直接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而不以单位犯罪论。
    3)行为特征:由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为本单位或单位的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法律特征:法定性。
        三、法律硕士(非法学)单位犯罪处罚
    (2)单位犯罪的处罚
    1)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双罚制。
    双罚制的例外:
    ①对并非为单位谋取利益,而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不实行双罚,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责任人员;
    ②对单位的过失犯罪仅处罚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实行双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③虽属单位犯罪,但因处罚单位会损害无辜者的利益,因而不实行双罚,仅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2)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主、从犯的区分。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
    3)实施单位犯罪后,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
    4)人民检察院起诉时犯罪企业已被合并到一个新企业的,仍应依法追究原犯罪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审判时,对被告单位应列原犯罪企业名称,但注明已被并入新的企业,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数额以其并入新的企业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5)是刑法未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处理:盗窃罪、诈骗罪、贷款诈骗罪。
    例: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10-53)
    A.单位只能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不能成为过失犯罪的主体
    B.单位犯罪时,单位本身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共同犯罪
    C.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但在实行单罚制时,只对单位处以罚金,不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
    D.对单位犯罪只能适用财产刑,既可能判处罚金,也可能判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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