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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复习重点刑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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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6 14: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刑法学复习之刑法学适用范围考点重要性
    要求考生能从空间和时间两方面来全面完整地理解我国刑法对其适用效力范围的规定。空间效力问题实际上是解决刑事管辖权的问题,应当明确其所采取的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的各自含义,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以属地管辖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及普遍原则的基本内容,各原则适用的条件和例外等。刑法的时间效力问题突出表现在刑法溯及力上,领会关于刑法溯及力上的四种理论主张的含义,尤其是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的刑法溯及力内容。
    二、刑法学复习之刑法效力空间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属地管辖原则为主兼采其他原则
    1.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属地原则(第 6 条)
    (1)“领域”的含义,既包括领陆、也包括领水与领空,关键的是还包括我国领域的自然延伸——即不论何地只要悬挂我国国旗的船舶与航空器,就属于我国领域内。
    (2)属地原则之“地”既包括行为地也包括结果地,而且二者只要具备其一即可。
    易错点提示:未遂犯的情况下,行为地和行为人希望结果发生地、可能发生结果之地,都是犯罪地。在共犯场合,共同犯罪行为有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或者共同犯罪结果有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3)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四种。重点掌握(第 11 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
    (1)属人管辖原则(第 7 条):一般公民轻罪可以不予追究,但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一律适用。
    (2)保护管辖原则(第 8 条):三个条件。第一,所犯之罪必须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第二,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受处罚。
    (3)普遍管辖原则(第 9 条):四个条件。第一,该行为系危害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第二,我国是有关公约的缔约国或参加国;第三,我国国内刑法也规定该行为是犯罪;第四,犯罪人在我国领域内出现。
    易错点提示:根据普遍管辖原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根据是国内刑法,而非国际条约。
    3.对外国判决的消极承认(第 10 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例: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7-51)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 E 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 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 G 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三、刑法学复习之刑法时间效力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第 12 条):“从旧兼从轻”
    1.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具体适用
    以适用行为时法(旧法)为原则,以适用审判时法(新法)为例外,只有当审判时的法对被告人更有利时,才能适用审判时法。其本质在于“从轻”。
    (1)法定刑轻重的比较。
    (2)跨法继续犯、连续犯:如果新旧法都认为是犯罪,追诉时一律适用新刑法。
    易错点提示:刑法溯及力适用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对于已决犯则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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