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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金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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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19: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通过推荐免试和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招收2011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推荐免试招收金融硕士研究生按照《清华大学关于2007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若干规定》(对清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清华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原毕业专业为理工类或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佳,支持并鼓励理工科专业跨专业报考。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后,须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11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2010年11月5日前寄(送)到清华大学研招办。11月9~12日可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照片,并于12月中旬后上网打印准考证。清华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登陆网址为:tsinghua.cpge.cn
  4.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
  5.院系代码为“051”,专业代码为“025100”。
  6. 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三)初试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431金融学综合
  以上考试科目设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为准。
  (四)参考资料
  政治、英语、数学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考试大纲。专业基础课,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联合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五)复试
  复试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综合知识笔试方式。综合考试覆盖范围:公司金融和投资学、金融数学等,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数学抽象能力、逻辑推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人数根据初试结果确定。复试时综合知识笔试不提供参考书目。
  三、录取
  1.统考考生复试及格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2.录取类别为自筹资金培养(户口和档案将转入清华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须签订相应的自筹培养经费协议书。
  3. 我校在2011年计划招生97人(含深圳研究生院90名(推荐免试不超过60人)),录取为深圳研究生院的同学第一、二年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学习,第三年依学生个人需要可回清华大学校本部实习(不超过3个月)。录取为校本部的同学第一、二年在清华大学校本部学习。
  四、培养
  1.学制一般为2年,只招收全日制生。
  2.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得低于120学分,其中必修课为65学分。学生须按照金融硕士教学计划和经管学院的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
  3.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4加强教学与科研、经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金融、保险、证券机构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
  5.鼓励教学和实践相结合,在第三学期结束后,学生可选择出外实习或在深研院、校本部进行科研活动。
  6.经管学院鼓励学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深圳研究生院将定期与北京本部举行活动(为期一个半月),为学生吸取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的同学的成功经验创造条件,为学生深入了解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科研课题及对中国政府经济政策开具的决策性意见的形成流程创造条件,为学生亲自聆听中国经济大师的高水平课堂创造条件。
  五、学位授予
  两年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依个人需要,学校可为第三学年自愿回北京实习者增开小学期(不超过3个月),并在实践中完成硕士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培养费
  培养费总额为7.8万元。
  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培养费。第一学年交纳4万元,第二学年交纳3.8万元,第三学年选择回京实习的同学不需交纳额外费用。培养费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交纳,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培养费,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七、奖学金和助学金:
   1、综合复试排名在前25%的学生(包括推荐免试生复试),将获得减免半额培养费的奖励。
   2、就读期间60-80%的学生都将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学金。
   3、在深圳就读期间,所有学生如果不违反校规、校纪每月都将享受500元生活补贴和20元网络补贴。
   4、去基层就业的学生将享受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基层就业奖励金。
   5、对确实贫困但又具有刻苦精神的学生,深研院将在第一学年一次性补助4万元培养费(需提供本科阶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证明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证明,享受补助者不再参与任何形式的奖学金评定)。
  八、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网上报名网页:tsinghua.cpge.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通讯地址: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62773824,62782192
  传 真:62770325
  电子邮件:webmaster@sem.tsinghua.edu.cn
  3.清华大学查号台:62785001
  4.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网址: http://www.sem.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舜德楼109室)
  电话: (8610) 62785515
  邮政编码:100084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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