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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法律硕士知识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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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17:3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考研,大家心中要有自己的的一个计划,考研的路比较漫长,没有一个合理的安排,有时候大家会乱了自己的复习进度。下面给大家提供了法律硕士复习知识点有关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影响力索取、收受请托人的财物,或者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离职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索取、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影响力与请托人交易财物,数额较大或情节较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人,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认定
  划清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关键看受贿数额是否达到较大或是否具有其他较重情节。
  (四)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定刑
  《刑 法》第388条第2款规定,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硕士知识点中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大家平常要多利用自己的条件,搜集相关的信息,充实自己。最后祝大家考研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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