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6|回复: 0

2016考研法律硕士知识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复制链接]

33万

主题

33万

帖子

10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07237
发表于 2016-7-13 17: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面给大家提供了法律硕士有关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知识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认定及法定刑四个方面来给大家阐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或称非法所得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持有的财产或者支出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这里的财产,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所拥有的 房屋、交通工具、存款、现金、生活用品等私人财产。支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各种开支、消费。合法收入,是指按法律规定应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合法拥有的工 资、奖金、津贴、遗产继承,等等。不能说明巨额财产合法来源的行为在行为形态上表现出的是持有形式与不作为形式的复合形态。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其财产或者支出的来源是非法的,当司法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时,因主观上不愿意而拒绝加以说明,从而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因此,本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直接故意。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拥有的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财产或支出,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只要行为人不能举出证据证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即构成本罪。当然,如果能够查明财产来源的合法性,不能以犯罪论;如果能够查明财产确系贪污、受贿等犯罪所得,应以贪污罪、受贿罪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
  《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备考过程中的知识点,需要大家给自己制定一份计划,在考研中按照自己的计划进行。有条不紊的让自己的考研变得顺利。最后祝大家考研顺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5-19 03:10 , Processed in 0.056956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