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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法硕考研知识之监视居住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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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17: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嫌疑犯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监视居住呢?提到这个问题,很多准备考研的同学都会犹豫,为什么呢?因为这个知识常被忽视,下面就一起来看一看2015年法律硕士考研之嫌疑人符合什么条件可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但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2015年法律硕士考研之嫌疑人符合什么条件可监视居住大家学习完了,关于2015年的考研工作大家也准备的差不多了,最后我们希望同学们能够取得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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