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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法律硕士考研之刑法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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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17: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考研的同学们面对大量的知识点不免有点头疼,为了帮助考研的同学们我们今天将分享2015法律硕士考研之刑法的分类,将这些知识分类的告诉大家,让大家形成清晰的思路。
        (一)主刑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无期徒刑,是终身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严重,但还不必判处死刑,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犯罪分子。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死刑包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即死缓。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法,不是独立的刑种。
        (二)附加刑
        根据刑法第34条规定,附加剂的种类有:(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所以驱逐出境也属附加刑。
        2015法律硕士考研之刑法的分类讲解完了,不仅是刑法,其它的法律中也要运用分类的方法,这样才能够让同学们更加清楚明白的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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