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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2017考研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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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5 18: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2017考研复试通知,请报考该校的考生提前准备好复试资格审核相应材料,仔细阅读公告中考研复试注意事项等信息,做好考研复试相关事宜。另外提醒,该校调剂工作也陆续展开,参加调剂的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了解更多有关复试、调剂信息,同时,文都考研网也会及时关注并向考生推送此类信息,预祝考生复试顺利,梦想成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6〕9号) 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16〕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教育部、湖北省招办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南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以下简称“复试细则”)。
  药学院将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制订复试录取细则,规范复试工作程序,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和潜在能力素质。
  一、基本做法
  1.药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各专业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由硕士点负责人任组长。
  2.药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通过本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在复试前将纸质文本张贴在学院公告信息栏内。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4.药学院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我院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例为150%左右。
  5.复试成绩权重(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为30%。
  6.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复试工作。
  7.复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单独交给校医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收费。复试、体检费由学院收取后上缴学校财务处。
  8.按照湖北省和研究生院的要求,笔试和面试均在15号教学楼标准化考场进行,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复试所需场地由研究生院统一分配并具体安排。面试时学院自行准备录音笔并负责保存录音内容至少3个月。
  二、关于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学术型专业之间的调剂须在相同或相近的一级学科下进行。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药学院两个专业只接受统考外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不接受小语种考生调剂。
  (二)调剂要求
  1.调剂程序按照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调剂公告中的规定进行。
  2.网上调剂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不同专业之间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由研究生院集中办理。
  三、复试程序
  1.药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在不突破招生指标总额的前提下,自主调节本单位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
  2.学院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通过药学院网站公示。学院逐一电话通知一志愿复试考生。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电子版复试通知。
  3.学院按照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复试。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及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研招办。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学院将通知考生本人。
  四、复试的资格审核、时间、形式、内容及要求
  1.资格审核
  药学院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2017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院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材料内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生毕业生(含普通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准考证
身份证复印件
政治思想鉴定表(样表附后)
本科(或专科)成绩单(要盖章)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毕业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
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此外,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在复试前提交政治思想鉴定表一份。(见附件3)。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2.复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26日(星期六、星期日)
  3.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笔试:考试科目以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药学院自行组织复试试题的命制、印制、封装,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责任,确保公平公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以专业(领域)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小组由5至7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2/3)组成。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法、评分规则,面试过程有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上签字。
  面试题目由学院自行命制,专人保管,面试开始前当众启封。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面试之外还需要对考生实验能力进行考核的,由学院自行组织。考核成绩记入面试成绩,实验能力考核与面试各为50分。
  (3)英语水平测试:
  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以测试英语听力水平为主。
  英语水平测试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测试环节不少于30分钟,测试成绩由外语学院提供。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注: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5) 破格复试的原则和程序
  破格复试的原则和程序详见《中南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4.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校医院集中体检时间为3月25日和4月15日,其他时间不受理。在校医院体检异常和未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均须到校医院进行复查。
  特别提示:请参加学校体检的考生提前准备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和35元零钱。
  5.复试阶段所有材料由学院至少保留三学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五、拟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之和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也不得在同一专业再次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综合成绩为依据。
  综合成绩(格式由研招办提供)的计算:初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在计算总评成绩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自命题专业课成绩计入最终总评成绩;调剂考生,因不同报考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难易程度、评卷宽严尺度有差异,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自命题专业课成绩仅作参考,不计入最终总评成绩。调剂考生只按照统考科目成绩和复试总评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成绩×70%+[(复试成绩)÷3×5]×30%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只计算各统考科目的成绩总分,不计算原报考单位的自命题科目成绩。
  2.学院严格执行招生指标限额。对于富余的生源,不能在校内相关专业(尤其是硕士专业学位)之间调剂的,将及时通知并动员考生向外单位调剂。
  3.考生的少数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及学院不承担责任。
  5.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由综合成绩排名的后一名考生递补。
  6.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逾期不再办理。
  六、学费与奖学金
  根据国家政策统一规定,我校2017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
  我校特设了新生学业奖学金、生源奖学金及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加大了“三助”岗位津贴力度。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一定会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的声誉。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
  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处027-67842644研究生院027-67843396
  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将派工作人员随机抽查复试录取情况。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制度保障。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会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其他
  其他未详尽事宜请参照《中南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中南民族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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