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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考研全面复习笔记之用益物权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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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9: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现阶段同学们对此内容的复习应重点放在前期整理的笔记上,如果同学们还未形成自己的笔记,可以跟着中公考研看下如下这份详尽的民法复习笔记。
第十三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二、用益物权的特征
  (1)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限制物权;
  (2)用益物权以占有为前提,以使用收益为内容;
  (3)用益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主要是不动产。
  三、用益物权的种类
  【分析】 传统民法中用益物权主要包括:(1)地上权。 (2)地役权。(3)典权。 (4)永佃权。
  《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4)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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