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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岁女博士签订“三方协议”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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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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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2 22: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7岁女博士应聘贵州一所大学教师岗位,与学校签订了“三方协议”后报送省人事部门入编却遇到阻力。根据当地相关规定,高校引进博士生的年龄应在45岁以下,这名博士超龄2岁。
  大龄女博士的入职窘境令人同情。不过,从相关经历来看,学校很想录用她,为此与人事部门多次沟通,既体现了诚意又下了功夫。而当地相关部门不作批准决 定,看起来又有根有据,似乎找不出破绽,但对于具有“大龄”“女博士”标签这样的鲜活个体来说,遇到合适的用人单位,双方也都心仪,仅仅因为超龄2岁就双 双抱憾,这样的结果未免让人惋惜,这也正是其经历在网络上传开后,引来无数网友同情的根本原因。
  细细想来,“高校引进博士生的年龄应 在45岁以下”的类似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其合理性。但是,在当今这样一个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的理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工作之后再返校读 书深造是常有的,甚至可能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越来越多。大龄女博士的入职窘境,其实正是新的时代条件下,人力资源市场与人才管理政策矛盾的体现。
  年龄限制“一票否决”,容易引起选人、用人的僵化。放松放宽年龄限制这种对人才并不具有绝对影响的条件,给予用人单位更多自主权,有利于减少女博士这样 的高学历人才的入职门槛限制,实现人才资源的灵活配置。只有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才能更快落到实处。
  人们越来越有这样的共识:单位选人用人,年龄不应该成为主导因素,学识修养、能力水平等才是重要的参考因素和评价标准。正如有人所说,诺贝尔奖评选也不看年龄啊!现在都进入“延迟退休”的时代了,入职年龄的限制,难道不可以也跟着变一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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