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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考研政治:思修与法律基础部分重点知识总结(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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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16: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考研政治思修与法律基础部分是考试的重点,2015考研生对于重要知识点一定要牢记、善于运用。太奇小编整理了2015年考研政治思修和法律基础的重要知识,希望大家以此为参考对知识加以复习。
          (三)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1.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民事诉讼: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当事人: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判的人。
          民事诉讼程序:①第一审普通程序;②第二审程序;③审判监督程序。
          2.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行政诉讼参加人:指引起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者主要阶段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3.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追究犯罪,确定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刑事诉讼参与人: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
          刑事诉讼的管辖: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刑事诉讼的管辖分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辩护可以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
          4.我国的仲裁和调解制度
          (1)仲裁
          ①概念: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②基本原则:自愿原则,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③基本制度: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
          ④有效的仲裁协议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调解
          ①概念: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互相协商,互谅互让,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一种活动。
          ②类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
          事物都是联系的,希望2015考研生对考研政治不要死记硬背,而要学会把各个知识点联系起来,在脑海中形成一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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