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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及直博生招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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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16: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办法
  为有序、规范开展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工作,根据《天津大学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可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术型
       

        080902
       

        电路与系统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全日制专业学位
        (不含直博生)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院推免生。被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申请硕博连读。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关系调入天津大学并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额外获得助研经费至少2400元。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被录取的直博生入学后在每年18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额外至少获得助研经费6000元,以及数额不等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表现优秀者有机会获得30000元的博士生国家奖学金等。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注: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
  3.对于来自外省市“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
  四、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接收流程
  1.天津大学推免系统:即日起—9月27日
  (1)登录天津大学推免申请系统(http://121.193.130.231:8088/tuimian/),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等待审核。
  (2)学院在系统中对已提交的申请者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申请人下载打印申请表,等待复试通知(复试通知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
  (3)收到复试通知后,于复试4天前回复参加邮件(说明:如参加7日复试,请3日前回复邮件,邮件题目以“报考专业—来源学校—姓名—参加*月*日的复试”命名)。
  (4)按照邮件中确定的复试时间参加复试。
  携带材料:申请表、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外语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要求: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所有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5)复试后2-3天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通过复试的同学至学院办公室(26-D-214)领取复试成绩合格单,如需邮寄请提前至学院办公室登记。
  (6)获得复试成绩合格单的同学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前两天内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并在系统开通后第三天12点前完成所有流程,否则视为放弃。
  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9月28日—10月24日
  (1)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申请者信息,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同学发放复试通知。
  (3)按照复试时间参加复试。
  携带如下材料: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外语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要求: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所有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4)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同学发布待录取通知。
  (5)收到待录取通知的同学须在24小时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3.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8月下旬
  9月下旬
  10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天津大学26教学楼D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方式:
  5分钟PPT展示,内容包括:教育背景(学习经历)、自身优势(获奖)、未来规划等
  5分钟专家问答
  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接收流程
  1.天津大学推免系统:即日起—9月27日
  (1)登录天津大学博士招生管理系统(http://121.193.130.78/bszs/front,6月中旬开通),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等待审核。
  (2)学院在系统中对已提交的申请者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申请人下载打印相关材料,等待复试通知(复试通知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
  (3)收到复试通知后,按照邮件中确定的复试时间参加复试。
  携带材料:登记表、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专家推荐书2封、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外语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要求: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所有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4)复试后2-3天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通过复试的同学至学院办公室(26-D-214)领取复试成绩合格单,如需邮寄请提前至学院办公室登记。
  (5)获得复试成绩合格单的同学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前两天内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并在系统开通后第三天12点前完成所有流程,否则视为放弃。
  2.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9月28日—10月24日
  (1)登录天津大学博士招生管理系统(http://121.193.130.78/bszs/front)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申请者信息,向审核通过的同学发放复试通知,申请人下载打印相关材料。
  (3)按照复试时间参加复试。
  携带材料:登记表、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专家推荐书2封、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外语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要求: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所有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4)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同学发布待录取通知。
  (5)收到待录取通知的同学须在24小时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3.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天津大学26教学楼D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方式:
  15-20分钟PPT展示,内容包括:教育背景(学习经历)、自身优势(获奖)、未来规划等
  10分钟专家问答
  注: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
  六、其他
  1.《天津大学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见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201606/t20160612_281060.htm。
  2.参加复试的同学需提前一天至学院办公室(26-D-214)登记报到,拷贝PPT,审核材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申请夏令营及导师团计划的学生无需登录天津大学推免申请系统,获得合格单的同学直接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流程。
  4.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5.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6.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检,新生入学报到期间统一进行。
  7.未尽事宜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商议。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2016年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2017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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