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1|回复: 0

2016考研常识:研究生培养类别

[复制链接]

33万

主题

33万

帖子

10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07237
发表于 2016-7-30 12: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研究生培养类别分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1) 非定向研究生
  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2)定向培养研究生
  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在录取时就确定将来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待遇,同时还可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生活补贴。毕业后原单位工作的定向培养研究生(如单考生),在学期间可不转工资、户粮关系,人事档案也可保留在原单位。并按原单位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定向生毕业后,其服务范围是: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
  (3) 委托培养研究生
  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其它均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相同。
  (4) 自筹经费研究生
  自筹经费研究生是招生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导师的科研经费、学校创收的经费或社会集资的自有经费培养的研究生。自筹经费生国家不负责分配。
  2016年考研复习即将进入暑期强化阶段,希望考生能够抓住假期,高效备考。中公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6考研半年集训、暑期集训、精品网课、vip1对1、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中公考研还推出了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强化复习助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5-19 03:50 , Processed in 0.077834 second(s), 8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