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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拟录取硕士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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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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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2: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请贵单位的人事、组织或政工部门负责人,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填写该同志的《现实表现复审表》(请就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现实表现、工作、学习、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方面作说明),并签名,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政工部门公章。
  二、 《现实表现复审表》填写说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交给辅导员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党组织部门填写
  2、往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或组织)部门填写
  3、5月10日前寄送到达我院
  三、 寄送时间及材料(以收到时间为准):
  1、非应届生: 将调档函交给档案部门办理调档手续,5月10日前须将考生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连同《现实表现复审表》等资料一起寄来;
  2、应届生:
  (1)将调档函交给所在院校档案部门
  (2)5月10日前先寄《现实表现复审表》;7月15日前再寄送毕业登记表等学籍资料及全部人事档案材料。
  3.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现实表现复审表》寄达我单位,逾期将不能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 中山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补充说明:
  1、中山大学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不需领取调档函,不需调档。
  2、中山大学外院系的拟录取考生:需提交《现实表现复审表》;
  所有化学与化学工程本院的拟录取考生的《现实表现复审表》学工部将联系本科辅导员统一办理,不需个人再单独办理提交。
  五、 未被我校录取者,我校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将其全部人事档案退还。
  六、 寄送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丰盛堂A104 研究生工作部
  邮政编码:510275
  七、 请各考生提前加入2016级化院新生群451761706,加群的时候务必填写专业和真实姓名,届时任何通知会在新生群生进行发布,请留意。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各考生在群上提出,我们会及时回复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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