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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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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2: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和《广州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广中医研〔2016〕10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方案》),现就我校硕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已公布。
  学院复试录取方案是各招生院所复试程序、内容、范围、方式及拟录取办法的重要文本,请考生及时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或各院所网站查看复试相关要求和程序。
  二、复试准备
  参照本网站通知了解复试环节各项工作要求,做好充分准备。《体格检查表》报到时或体检前领取。
  三、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现场报到与资格审查。未报到、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时间: 4月 5日 (具体事项由招生院所安排。)
  (二)复试费:前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目前免收复试费。
  (三)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还需带退役士兵证。
  5.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思想品德考核表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注:推免生需参加拟录取院所的资格审查,如在外地,经拟录取院所同意后,可参照《复试录取实施方案》要求,准备纸质审核材料,邮寄拟录取院所进行函审。资格审核材料须经本科所在高校的相关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或出具证明(红章)。
  (四)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下载《报考信息表》替代使用。(见预通知)
  四、复试
  (一)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学校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时间: 4月 6日 -9日。具体事项由招生院所安排。
  (三)复试总分值200分,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导师组面试(100分)等。
  (四)专业课笔试
  复试专业课分值:100分
  时间: 4月 6日上午 9:00-10:30,考试时间90分钟。
  地点:三元里校区新课室楼、综合教学楼,大学城校区综合教学楼,或非直属医院院部等。(具体安排以院所通知为准)
  (五)导师组面试
  时间: 4月 7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院所安排。
  面试总分值10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六)考生可携带下列材料参加导师组面试(或根据院所、专业组要求):
  1.思想品德考核表
  2.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3.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4.获奖证书;
  5.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6.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7.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提交反映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8.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除1、2、7项外,均为非必需材料,但建议考生携带,面试时提交导师组审阅评价,以提高个人面试效果。
  五、调剂:参见本网站发布的《复试调剂办法》
  六、录取
  招生院所在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基础上,制定本单位院复试录取办法进行录取,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初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拟录取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均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务所或非直属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见本网站通知。
  (二)调档函与定向就业协议书:
  1.非定向就业考生:考生参加复试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非定向就业考生将个人全部档案调入我校。
  2.定向就业考生:考生参加复试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定向就业考生将签署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寄至我校审批盖章,我校保留其中一份,其余两份考生在开学后取回。
  (三)通信地址确认:我校通知书将通过EMS邮寄发放。 4月20日 -30日,拟录取考生须登录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点击进入)确认或更改通信地址,以便录取通知书能准确投递。
  (四)录取通知书:5月中下旬,录取数据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复试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王网发布的动态通知,及时获取资讯,确保工作进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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