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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精神, 为做好我院本年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复试方案,现予以公布。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干春晖
成员:蒙少东、李九领
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研招办咨询电话:021-28991280周老师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丁春华
成员:钱薇、蒋书怀
监督、投诉电话:021-28991033 蒋老师
三、复试名单的产生方法
(一)本年度我院税务硕士招生计划数为40人。其中调剂名额拟录取35人。视生源情况按120%~150%的差额比例组织复试。
(二)达到2016年度国家复试基本线要求的一志愿考生,研招办将电话通知其本人参加复试。
(三)调剂复试名单的产生方法
1.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2016年度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研招网(http://yz.chsi.com.cn/)3月18日正式开放调剂申请后,正式上网申请调剂至我院税务硕士;
2.我院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及申请调剂的先后顺序通过研招网发出正式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尽快与我院研招办联系,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正式复试名单,将在复试前在网上公布。
四、复试时间
3月底至4月初,具体日期和安排另行通知。
五、复试内容
(一)综合面试:经济学、税务专业知识、英语口语能力等;
(二)笔试:税收综合知识。
复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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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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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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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出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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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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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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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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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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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业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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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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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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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年1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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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怡建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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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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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1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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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根泰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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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组织现场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外语听说能力。每位考生听说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复试体检与政审
(一)学院不统一组织复试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要求,由考生在复试前前往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复试报到时提供体检表(格式参见附件1)。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招办要对考生政治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应将盖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印章的政审表(见附件2)在指定时间内挂号寄回学院研招办。
七、复试成绩的确定与使用
(一)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听说测试为20分)。
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中任一单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每门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三)入学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名产生拟录取名单。
八、若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所涉及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
附件1:
2016032911335668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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