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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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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2: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
  各招生学院第一批复试于3月28日之前完成,第二批复试于4月8日之前完成(复试满员的学院不再安排第二批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请关注各学院复试通知。
  2、复试地点:各招生学院。
  二、复试内容与形式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发布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复试原则,结合本学院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安排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举止礼仪、表达能力等。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
  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自主制定,请参看各学院复试通知。
  三、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总成绩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2、综合成绩:
  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得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2)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为公平起见,第一志愿上线生和调剂复试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开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生。
  (4)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注意事项
  1、查看复试通知及选择报考导师
  所有复试考生名单在我校 56887.html (38.42 KB, 下载次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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