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3|回复: 0

黑龙江省科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章程

[复制链接]

33万

主题

33万

帖子

10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07237
发表于 2016-7-29 12: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提高研究生新生质量,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特制定我院研究生复试章程。
  一、总则
  复试是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复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科普文献阅读、综合能力面试和体检。
  二、复试原则和办法
  复试必须体现公平性和公正性原则,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复试前,应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
  三、专业知识复试(笔试)(100分)
  专业知识复试科目:高分子化学。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四、英语测试(100分)
  主要测试考生掌握外语知识与技能及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能力。
  五、综合能力和素质的面试(100分)
  招生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组织专家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的考核。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语言表达能力、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本人学习工作中的业绩情况等。
  六、体检
  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最后由市级以上体检中心出据健康证明。
  七、录取资格确定
  (1)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数:在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复试成绩不低于200分;
  (3)体检合格;
  (4)录取成绩核定: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占50%;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占50%。按照最终核定分数从高到低,在本学科内统一录取。
  (5)研究生录取名单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更多复试信息关注》》》 56887.html (38.42 KB, 下载次数: 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4-10-3 00:20 , Processed in 0.071489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