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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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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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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2: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学校复试最低分数要求见本网站公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招生单位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享受加分考生(退役义务兵以相关证件为准)以 56887.html (38.42 KB, 下载次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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