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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16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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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0: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第二临床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以考生为本,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精神,选取拔尖创新人才,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规模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规模
  2016年第二临床学院硕士招生计划为163名。其中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1名(含推荐免试生9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92名(含普通推荐免试生17人、七年制推免生21人)。
  (二)复试分数线
  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口腔医学、护理学、临床药学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别的复试分数线:
  学术学位分数线:
  总分330分,英语55分,政治55分,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口腔综合、护理综合、药学专业基础综合)190分。
  专业学位分数线:
  总分335分,英语55分,政治55分,西医综合(或口腔综合、护理综合)195分。
  生物医学工程(077700)复试分数线:
  总分335分,英语55分,政治55分,数学90分,计算机基础90分。
  综合复试比:1:1.2 。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学科复试小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行环;副组长:张元珍、章军建;组员:周云峰、刘志苏、王杨淦、叶啟发、郑芳、陈志桥、范静怡。
  工作人员:杨雨飞、孙婷、胥欣。
  (二)学科复试小组
  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实行导师集体负责制,由复试小组组长选拔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由不少于5人本学科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安排研究生教学秘书等专人现场记录。各学科将拟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请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正式成立该学科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应在复试前召开会议,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负责按期具体实施。复试小组须在复试完毕后立即核算并汇总成绩,最终根据入学考试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分)提出:同意录取,建议调剂相关专业和不同意录取等意见,并在当天向考生公布。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的过程中,复试小组须严格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要以考生为本,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的精神。其后组长在《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上签名。
  复试过程须录音录像,以备核查。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由教学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务工作)。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由二级学科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各学科组织考务工作)。由各二级学科复试小组负责命题、考试及评分,每名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由各学科组织考务工作)。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包括治学态度、专业思想、心理素质、培养潜能、专业知识问答等共80分,由各学科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考核,由各学科组织考务工作;动手能力(基本临床技能)考核20分(由教学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务工作),具体考核内容、标准、流程的制定与实施均由各学科负责。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考生提出考察意见,不得故意提高或压低考生成绩,各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和分数,最后由3名小组成员核对汇总复试成绩。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学院自行组织加试高等数学及医用基础化学两门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核算:根据研究生院的总体要求,第二临床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按下列办法统计考生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10%,英语听力口试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20%)。
  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0.6+专业课笔试成绩×0.1+英语听力口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0.2。核算后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
  五、复试时间安排
  1. 学院拟定于3月18日下午召开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
  请各学科务必在3月21日16:00前将笔试试卷(电子版)及学科复试具体实施方案(包括1.复试的时间、地点、复试小组成员名单;2.动手能力即基本临床技能考核内容与考务教师;3. 综合面试程序)报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
  2.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将于3月22日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网站(www.znhospital.cn)“医学教育--研究生教育”板块公布各学科考生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
  3. 所有过线考生在3月28日(8:30-11:30)到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教学楼综合管理办公室(即医学部四号教学楼209室)交复试费100元,凭交费发票到教学楼207室报到后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需准备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通知单。
  4. 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到武汉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交医学部第四教学楼215室。3月28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高等数学及医用基础化学两门课程,加试成绩及格方可参加英语及综合面试。
  5. 所有过线考生在3月29日上午8:30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在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402教室集中,按照分组分别进行基本临床技能考核与专业课笔试及心理测试。专业课及心理测试的考试地点:402/8002教室,考试时间:9:00--11:30。未按时参加考核者,不予补考,此项成绩按零分计算。
  6. 各学科复试时间为3月30日-31日。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到各学科复试,不按时报到及未参加复试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各学科在复试当天需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与结果。各学科在复试的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将影音资料交第二临床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保存备查。
  7. 招生复试工作程序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安排:报考同一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同参加复试,复试小组在复试考核时各有侧重,区别考核。
  8. 各学科在3月31日19:30时前务必将复试记录表及复试期间各项原始记录材料交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统计后于4月1日-4月14日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网页上公示拟初录名单并接受申诉,申诉联系人:范静怡,邮箱:wumerfan1@163.com ,电话:027-67811771。学院4月15日前上报名单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六、招生名额分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招生规模、学科情况及导师的科研项目、经费、科研成果、过线生源等综合评定,确定导师招生名额。目前在国外学习或工作的导师,今年内不能回来工作的,暂停招生一届。
  七、调剂原则: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鼓励吸引优质生源的精神,第二临床学院2016年择优接收毕业学校与报考单位均为高水平大学的调剂生,且初试成绩须上2016年国家及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双上线)。第二临床学院考生在本专业内优先调剂;本专业不能满足需要的,可联系调剂本院其他相关专业;本院不能满足需要的,可联系调剂医学部其他学院或外校。
  在符合教育部政策的前提下,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申请调剂到学术学位。
  申请调剂的外校考生需在2016年3月21日前将调剂申请表(本人签字)和个人相关资料交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7-67812829,E-mail:xskyyf@163.com),并进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相应操作。3月22日公示调剂复试名单,逾期不再受理。接收调剂的专业: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儿科学、耳鼻咽喉科学、急诊医学、老年医学、外科学、重症医学。
  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对申请调剂的校外考生进行审核后,将通过的名单网上公示,并通知复试的时间、地点及复试方式。
  八、奖学金评定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将由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网站(www.znhospital.cn)“医学教育--研究生教育”板块公示,学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考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情况。
  九、夏令营考生的录取
  取得2015年武汉大学医学部优秀夏令营营员资格的考生,若考分通过2016年国家线或者第二临床学院录取分数线,可以直接录取,不再参加复试。
  优秀营员考生请于2016年3月17日前到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优秀营员导师确认表》,并到各教研室与导师见面,确认导师及学位类型。
  十、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含应届生所在学校进行的毕业体检),需包括胸透、血常规等项目。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一、学生类型
  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基本学制3年)和专业学位(基本学制3年),在复试录取时确定类型。
  十二、复试结果及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情况将由第二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网站(www.znhospital.cn)及学院教学楼布告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公示电话: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7-68754125 027-68754096
  第二临床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7-67812829 /027-67811771 邮箱:xskyyf@163.com/wumerfan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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