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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17推免生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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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0: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17推免生招生实施细则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一、制定依据
  1.厦大教[2014]41号文件《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厦大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二、推荐生名额
  建筑系:按2017年学校分配推免生名额后确定
  建筑学12级本科生候选人数(前四年绩点成绩排名前40%)16名
  城市规划系:按2017年学校分配推免生名额后确定
  城乡规划学12级本科生候选人数(前四年绩点成绩排名前40%)10名
  土木工程系:按2017年学校推免生分配名额后确定
  土木工程13级本科生候选人数(前三年绩点成绩排名前40%) 25名
  三、二级学科指标分配
  建筑系:录取人数可视报名情况在三个二级学科间动态调整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名
  2.建筑历史与理论 名
  3.建筑技术与科学 名
  土木工程系:待学校通知确定
  1.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名
  (1)结构工程 名 (2)桥梁工程 名
  (3)防灾减灾工程 名 (4)岩土工程 名
  2.力学一级学科: 名
  四、推荐排序原则
  建筑系
  校内:进入推荐总名单中的学生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原则上在专业设计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所获奖项由建筑系教学委员会讨论确认。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以设计类专业课程总分排序
  2.建筑历史与理论 以设计类专业课及建筑历史总分排序
  3.建筑技术科学 以所有课程总分排序
  校外:进入校外推荐名单中的学生以外校接收函上交截止日为限依序推荐。
  城市规划系
  校内:进入推荐总名单中的学生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城乡规划设计奖励、全国城乡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设计或社会调查评优、或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可以优先推荐。所获奖项由城乡规划系研究确认。
  校外:进入校外推荐名单中的学生以外校接收函上交截止日为限依序推荐。
  土木工程系:
  1. 外校推免生条件按《厦门大学2017年接收外校推荐面试研究生简章》执行。
  2. 本校学生推免资格及排名按以下条例确定:
  2.1. 推免资格确定
  GPA绩点排名前40%,并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0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600分(托福网考≥90分,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100分(五年有效),或雅思≥6.0分(两年有效)。
  2.2. 推免生排名方法
  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学业竞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以大一至大三的每年度综合测评为基准,采用:总分=智育部分得分(学业成绩)+除智育部分外其他部分得分的三年平均分,依据总分高低确定推免生排名。
  推荐计分排序原则:
  1.总评成绩计算方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其中:
  (1)初试成绩=推免生排名分(按上述2.2规定计算)
  (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50%+英语成绩(满分20)+面试成绩(满分30)
  2.综合排名方法:
  (1) 满足推荐条件1和2的考生优先进行综合排名,排名顺序根据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校外免试生以面试成绩排序)。
  (2) 满足推荐条件3的考生综合排名须排在满足推荐条件1和2考生之后,排名顺序按该类考生总评成绩从高到低。
  攻读专业录选方法:如果各学科专业拟推免名额指标许可,则攻读专业主要以个人所填报志愿录选;如果某学科专业拟推免名额少于考生填报人数,则攻读专业根据该专业考生综合排名顺序择优录选。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请关注网上通知)。
  六、录取原则
  采用等额面试的录取办法。
  七、其它说明
  免试研究生入学后,奖学金评定将根据学校政策、院系有关规定执行。
  八、备注
  本细则由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建筑系、城市规划系、土木工程系负责解释。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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