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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学重要简答题练习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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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3: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面的简答题主要围绕国际金融学相关知识点及来出题的,主要考察考生对国际金融学相关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希望考生认真练习。考生如果对文中的解答题有不懂的知识点,可以联系我们,这里有专业的指导老师帮您解答,也可以加考研交流群QQ 324943679,也可关注官方微信号:zgkaoyan365。
  (一)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也称为金融租赁或购买性租赁。它是目前国际上使用得最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融资租赁公约》的定义,融资租
  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
  (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融资租凭的特点是:
  1、融资租赁是一项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的交易;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并至少由两个合同构成(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自成一类的三边交易。
  这三方当事人相互关联,两个合同相互制约。
  2、拟租赁的设备由承租人自行选定,出租人只负责按用户的要求给予融资便利,购买设备,不负责设备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和设备维护的义务;承
  租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拖欠和拒付租金。
  3、金额清偿,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内只将设备出租给一个特定的用户,出租人从该用户收取的租金总额应等于该项租赁交易的全部投资及利润,或根
  据出租人所在国关于融资租赁的标准,等于投资总额的一定的比例,如80%。换言之,出租人在此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该项交易的投资。
  4、不可解约性,对承租人而言,租赁的设备是承租人根据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选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还设备为条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对出租人
  而言,因设备为已购进商品,也不能以市场涨价为由而在租期内提高租金。总之,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无权中止合同。
  5、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长期分离。设备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出租人,设备的使用友谊在经济南市上属于承租人。
  6、设备的保险、保养、维护等费用及设备过时的风险均由承租人负担。
  7、基本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设备拥有留购、续租或退租三种选择权。
  (二)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又称为业务租赁,它是由大型生产企业的租赁部或专业租赁公司通过向用户出租本厂产品的一种租赁业务。出租人一般拥有自己的出租物仓
  库,一旦承租人提出要求,即可直接把设备出租给用户使用,同时,出租人还
  可为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维修服务。用户按租约交租金,在租用期满后退还设备。这种租赁方式适用于租赁期较短、技术更新较快的项目,且在租约期内
  可中止合同,退还设备,不过租金相对要高难度些。由于这种方式出租人必须连续多次出租设备才能收回设备的投资并获取利润,故称经营租赁为“非额清偿”的租赁。
  中公考研在此预祝考生备考顺利,早日考取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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