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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体系
国际货币体系就是各国政府为适应国际贸易与国际支付的需要,对货币在国际范围内发挥世界货币职能所确定的原则、采取的措施和建立的组织形式的总称。它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各国货币比价即汇率的确定2、各国货币的兑换性和对国际支付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对经常项目、资本金融项目管制与否的规定,国际结算原则的规定3、国际收支的调节 4、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 5、黄金外汇的流动与转移是否自由等。
布雷顿森林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协定。布雷顿森林体系是该协定对各国对货币的兑换、国际收支的调节、国际储备资产的构成等问题共同作出的安排所确定的规则、采取的措施及相应的组织机构形式的总和。1944年,美国于当年5月邀请参加筹建联合国的44国政府的代表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举行会议,签定了布雷顿森林协议,建立了金本位制崩溃后的人类第二个国际货币体系。在这一体系中美元与黄金挂钩,美国承担以官价兑换黄金的义务。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美元处于中心地位,起世界货币的作用。实际是一种新金汇兑本位制,在布雷顿货币体制中,黄金无论在流通还是在国际储备方面的作用都有所降低,而美元成为了这一体系中的主角。“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核心内容有:建立了两大国际金融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orld Bank);美元与黄金挂钩,成员国货币和美元挂钩,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取消经常账户交易的外汇管制等。该体系建立了以美元和黄金挂钩和固定汇率制度,结束了混乱的国际金融秩序,为国际贸易的扩大和世界经济增长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美元作为储备货币和国际清偿手段,弥补了黄金的不足,提高全球的购买力,促进了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该体系还存在着难以弥补的基本缺陷:美元的清偿能力和对美元的信心构成矛盾,表现为美元的国际货币储备地位和国际清偿力的矛盾、储备货币发行国与非储备货币发行国之间政策协调的不对称性以及固定汇率制下内外部目标之间的两难选择等;汇率体制僵硬,无法通过汇率浮动自动实现国际收支平衡,调节国际收支失衡的责任主要落在非储备货币发行国一方,牺牲了它们的经济发展目标。
20世纪50~60年代,欧洲多国经济渐渐复苏,并认为这种固定汇率对国家不利,于是开始利用体系换取较为保值的黄金,自此美国的黄金储备开始流失,美国外汇收支逆差迅速增加。20世纪60~70年代,爆发多次美元危机,其后以1971年12月《史密森协定》为标志美元对黄金贬值,同时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拒绝向国外中央银行出售黄金,至此美元与黄金挂钩的体制名存实亡;1973年2月美元进一步贬值,世界各主要货币由于受投机商冲击被迫实行浮动汇率制,至此布雷顿森林体系完全崩溃。但直至1976年国际社会间才达成了以浮动汇率合法化、黄金的非货币化等为主要内容的“牙买加协定”。
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其价格随基础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
目前最主要的金融衍生工具有:远期 、期货、期权和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零和博弈:即合约交易的双方(在标准化合约中由于可以交易是不确定的)盈亏完全负相关,并且净损益为零,因此称"零和".2、高杠杆性:衍生产品的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margin).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资金只需满足基础资产价值的某个百分比。保证金可以分为初始保证金(Initial margin),维持保证金(maintains margin),并且在交易所交易时采取盯市制度(marking to market),如果交易过程中的保证金比例低于维持保证金比例,那么将收到追加保证金通知(margin call),如果投资者没有及时追加保证金,其将被强行平仓。可见,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金融衍生产品的作用有规避风险,价格发现,它是对冲资产风险的好方法.但是,任何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风险规避了一定是有人去承担了,衍生产品的高杠杆性就是将巨大的风险转移给了愿意承担的人手中,这类交易者称为投机者(Speculator),而规避风险的一方称为套期保值者(hedger),另外一类交易者被称为套利者(arbitrager)这三类交易者共同维护了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上述功能的发挥.
1、 远期
远期合约是一种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合约中要规定交易的标的物、有效期和交割时的执行价格等项内容。
2、 期货
期货与远期十分相似,买卖双方透过签订标准化合约,同意按指定的时间、价格与其他交易条件,交收指定数量的现货。
期货与远期的区别有:1、标准化程度不同。远期交易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合约中的相关条件如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交割地点和交割月份都是根据双方的需要确定的。期货合约则是标准化的。期货交易所为各种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制订了标准化的数量、质量、交割地点、交割时间、交割方式、合约规模等条款,只有价格是在成交时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的。由于开展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毕竟有限,相关条件又是固定的,因此期货合约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能力虽然不如远期合约,但标准化却大大便利了期货合约的订立和转让,使期货合约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并因此吸引了众多的交易者。2、交易场所不同。远期交易并没有固定的场所,交易双方各自寻找合适的对象,因而是一个无组织的效率较低的分散的市场。在金融远期交易中,银行充当着重要角色。由于金融远期合约交割较方便,标的物同质性较好,因此很多银行都提供重要标的物的远期买卖报价供客户选择,从而有力推动了远期交易的发展。期货合约则在交易所内交易,一般不允许场外交易。交易所不仅为期货交易提供了交易场所,而且还为期货交易提供了许多严格的交易规则(如涨跌停板制、最小价格波动幅度、报价方式、最大持仓限额、保证金制度等),并为期货交易提供信用担保。可以说期货市场是一个有组织的、有秩序的、统一的市场。3、违约风险不同。远期合约的履行仅以签约双方的信誉为担保,一旦一方无力或不愿履约时,另一方就得蒙受损失。期货合约的履行则由交易所或清算公司提供担保。交易双方直接面对的都是交易所,即使一方违约,另一方也不会受到丝毫影响。交易所之所以能提供这种担保,主要是依靠完善的保证金制度和结算会员之间的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来实现的。可以说,期货交易的违约风险几乎为零。4、价格确定方式不同。远期合约的交割价格是由交易双方直接谈判并私下确定的。由于远期交易没有固定的场所,因此在确定价格时信息是不对称的,远期交易市场定价效率很低。期货交易的价格则是在交易所中由很多买者和卖者通过其经纪人在场内公开竞价确定的,有关价格的信息较为充分、对称,由此产生的期货价格较为合理、统一,因此期货市场的定价效率较高。5、履约方式不同。由于远期合约是非标准化的,转让相当困难,并要征得对方同意(由于信用度不同),因此绝大多数远期合约只能通过到期实物交割来履行。而实物交割对双方来说都是费时又费力的事。由于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期货交易又在交易所内,因此交易十分方便。当交易一方的目的(如投机、套期保值和套利)达到时,他无须征得对方同意就可通过平仓来结清自己的头寸并把履约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在实际中,绝大多数期货合约都是通过平仓来了结的。6、合约双方关系不同。由于远期合约的违约风险主要取决于对方的信用度,因此签约前必须对对方的信誉和实力等方面作充分的了解。而期货合约的履行完全不取决于对方而只取决于交易所或清算公司 ,因此可以对对方完全不了解。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甚至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这就极大方便了期货交易。7、结算方式不同。远期合约签订后,只有到期才进行交割清算,其间均不进行结算。期货交易则是每天结算的。当同品种的期货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就会对所有该品种期货合约的多头和空头产生浮动盈余或浮动亏损,并在当天晚上就在其保证金账户体现出来。因此当市场价格朝自己有利的方向变动时,交易者不必等到到期就可逐步实现盈利。当然,若市场价格朝自己不利的方向变动时,交易者在到期之前就得付出亏损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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