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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民法总论复习笔记:物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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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2: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硕士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综合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150分)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150分)。下面中公考研为大家分享的是2017考研民法总论知识点,目前正是基础知识的第一轮复习,希望大家能静下心来好好复习。
  1、概念
  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并为人能够支配的物体或自然力
  2、特征
  (1)非人格性:例外(尸体、捐献的器官、假牙)
  (2)有体物:例外(无形的自然能量,电、热、光波、有线电视讯号等)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50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3)可支配性
  (4)独立性:
  △例外
  1、一个物上成立多个物权——建筑物区分所有
  2、多个物上成立一个物权——财团抵押
  (5)具有效用
  (6)物必须能够独立成一体 
  专硕的题型复杂多样,内容范围广,想要在专硕考试中突出重围,不仅需要灵活掌握答题技巧,同时,跟平时的积累也是密不可分的,为了方便大家学习,中公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7考研OL乐学、全年集训、精品网课系列备考专题,所有你不明白的都会一一帮你搞定。同时,中公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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