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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法条分析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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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2: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条分析题是法律硕士试题类型之一,其思路和论述题相差不远,如,法条规定的是什么内容、为何这样规定(法理依据)、法律的实效(包括漏洞)如何等,下面是中公考研分享给各位考生们的考研法律硕士民法法条分析题。
  1.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本条规定的法律制度及其含义。
  (2)本条规定的法律制度的价值。
  (3)本条规定的法律制度的成立条件。
  (4)本条规定的法律制度的法律效力。
  2. 《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提存的概念和法律意义。
  (2)提存需要具备的条件。
  (3)提存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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