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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法硕考研法理学简答题:法系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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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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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8 12: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简述法系的概念及法系间的比较?
  答:①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法律意识等方面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法律的分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
  ②英美法系的特点:
  1)以英国为中心,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
  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
  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
  4)法官在法律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5)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
  6)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③大陆法系的特点:
  1)全面继承罗马法
  2)实行法典化
  3)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一般不承认法官造法功能4)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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