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1|回复: 0

2015法硕考研法理学简答题:法的作用

[复制链接]

33万

主题

33万

帖子

10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07237
发表于 2016-7-28 12: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法的作用定义及作用比较?
  答:法律的作用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及最终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国家权利运行和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体现,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体现。
  ①法的作用实质:
  1)国家权利运行及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
  2)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
  ②法对人的行为及对社会关系的影响,实质是国家把意志与态度通过权力加以推行与实现。
  ③法能否承担其功能,取决于生产关系、生产方式自身的生命力。
  社会作用、规范作用的区别:
  ①考察基点:规范作用基于法的规范性;社会作用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实效。
  ②作用对象:规范作用对象是人的行为(自然人、社会组织);社会作用对象是社会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社会化了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③存在方式:规范作用是一切法所共有;社会作用依不同类型、国家等形成差别。
  ④所处层面:规范作用是手段,有形式性、表象性;社会作用是目的,有内容性、实质性。
  ⑤发挥作用前提:实现规范作用的前提是颁布法律;实现社会作用前提是法律被运用实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5-17 18:07 , Processed in 0.053317 second(s), 7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