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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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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6 17: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中山大学还没有发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可以先按照15年的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备考。2016年招生简章发布的时间范围,在2015年的8月份到9月份。博仁教育的老师会第一时间发布招生简章信息,请各位考生一定关注招生简章信息,如有变化,可及时进行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于2014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西医结合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只能报考(105126)中西医结合临床和(105127)全科医学两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往届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医学检验专业除外)才能报考。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办班的形式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等各种类别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查询。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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