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考研2018考研法律硕士-宪法学白皮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有哪些
以下是中公考研法学教研组老师为大家整理的“中公考研2018考研法律硕士-宪法学白皮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有哪些”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十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有哪些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主要包括:
1、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对于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政策和命令,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变通
3、管理地方财政,凡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
4、安排和管理地方经济建设的自主权
5、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自主权
6、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7、其他方面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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