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宪法法条真题例题详解(6)
法律硕士考研专业课考试科目包括宪法、刑法、民法、法理学和法制史五部分,涉及内容比较多和杂,考生要有针对性的复习,认真把握每一个重要法条。下面中公考研解析宪法的一些法条,通过例题帮助大家更好地去理解和应用。【例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中国公民不具有选举权的情况?
A未满十八周岁
B被剥夺政治权利
C被劳动教养
D患精神病
[答案]AB
【法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详解】
本条规定了公民政治权利中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中国公民只有两种情况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满18周岁和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