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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政治马原知识点浅析: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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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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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22: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来自中公考研政治教研室)  
  在规律这一小节的内容当中,首先简单说一下规律的定义,规律是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要注意一点就是,规律是联系的一种。其次重点内容在规律的特点上:
  1、 规律是本质的联系。本质的对立面是现象的,所谓现象的就是指用感官能感知到的联系,而本质则是用感官感知不到的现象。给同学们举个例子,水滴石穿、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就是现象,而坚持就是胜利则是本质,是规律。
  2、 规律是必然的联系。必然的对立面是偶然,所谓必然就是确定不移的趋势,所谓偶然则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趋势,可能这样发生,也可能那样发生的趋势,而规律性特指必然性,而不是偶然性。
  3、 规律是稳定的联系。所谓的稳定性也就是指规律的重复性,区别于一次性,只要条件满足,规律会重复出现。比如在地球上,万有引力定律必然是重复的过程,若是到了月球上,人就飘起来了。
  4、 规律也是客观的联系。所谓客观性也就是指规律的物质性,客观性就是说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也就是说规律是没有主观性的。人的实践要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是不能为所欲为的。
  除此之外,人与规律的关系要记住两个关键词:两不能、两可以。
  两不能是说:人不能藐视规律,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因为规律是客观的,不受人的主观意识的制约而改变。这里的藐视是指人在主观上可以藐视规律,而客观上是不能藐视规律的。
  两可以是说:人们可以在实践当中认识或发现规律,并利用规律指导实践。同时人在规律面前不是不可作为的,人可以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的目的最终是为了造福人类,为人类所用。比如现在的人工降雨,就是通过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在空气中制造更多的水分,使空气催化达到一定地程度满足规律的发生条件了,就造雨成功了,这里改变的是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但规律本身是没有改变的,因为规律是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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