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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是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考试的一部分,占75分。下面是新东方在线整理的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第二十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本章在历年真题考点中有2个常考考点,分别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下面是考点1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考点提要及真题解析。
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真题-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考点1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真题解析】
普通公民甲采取暴力方法阻碍军官周某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甲的行为应定为(A)。(2011-法专-10)
A.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B.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C.妨害公务罪
D.寻衅滋事罪
【解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军人,甲并非军人不成立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与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系法条竟合犯,甲使用暴力阻碍的是军官执行职务,因而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而成立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D选项显然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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