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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义第八章(1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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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6 15: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五)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及其意义
    (1994、1999年有命题)
   
    1.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及其意义 到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中国继建立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之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建立起来。这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最主要的标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20世纪中国人民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第二次历史性的巨大变化。这是因为:
    第一,1956年,新中国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使新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已占绝对优势,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新中国的经济基础,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制度已经基本上被消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基本建立起来。1952年,各种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分别是:国营经济19.1%,合作社经济1.5%,公私合营经济0.7%,个体经济71.8%,资本主义经济6.9%。就是说,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合计为78.7%,占到国民收入的绝大部分。到1956年,各种经济成分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分别是:国营经济32.2%,合作社经济53.4%,公私合营经济7.3%,个体经济7.1%,资本主义经济接近于零。这就是说,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经济合计为92.9%,占到了国民收入的绝大多数。这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
    第二,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新中国的阶级关系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被推翻了,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已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广大人民从此摆脱了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第三,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大大解放了新中国的社会生产力,为中国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1956年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新中国的国民经济结构因此发生了重大变化,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超过了农业,基础工业得到了加强,一些新兴工业部门开始大批建立起来,工业布局不合理的状况有所改变,为以后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条件。
    第四,新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史上的伟大创举,它以新的实践经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简称“第二个历史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尽管存在某些缺点和偏差,“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2002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再次肯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完成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实现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 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强调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2.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推进工业化、现代化 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人民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而奋斗。而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确立,正是为推进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事业,为中国以后一切的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国是在没有实现工业化的情况下进入社会主义的。一方面,正如邓小平所说,“当时中国有了先进的无产阶级的政党,有了初步的资本主义经济,加上国际条件,所以在一个很不发达的中国能搞社会主义。这和列宁讲的反对庸俗的生产力论一样。”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正如党后来指出的,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只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或者说只能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是不可能越过这个阶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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