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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2016考研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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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1 11: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雪,女,考生编号101536013211737,报考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初试总分344分。该生于2013年11月-2015年7月间,选聘至沈阳市沈河区南市场街道群芳社区工作,考核称职。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第六十条规定,该生享受“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加分政策,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后成绩为359分,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3月29日-31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3月31日前向研招办或学校监察处反映。
研招办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监察处联系电话:024-24692786
E-mail:jw@sj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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